《芳华》叫座,因为理想时代芳华不再

何以文工团只有在那个年代,才可能临时性地被缅怀为乌托邦,何以“活雷锋”刘峰,只有在那个年代和那样的文工团集体中,才可能从精神上、情感上乃至美学上打动我们。尽管我们明知,这个答案混杂着太多的疑惑、不安和痛苦,但如果我们需要真正理解芳华之为芳华,我们也只好直面这个不算答案的答案。

  编者按:“活雷锋”已过时,“钱串子”才是王道。在这个对集体的感情逐渐消逝,对美好的赞扬已成笑谈的时代,冯小刚的《芳华》用富有个性的笔法重新书写那段红色记忆。那段遗失的美好,或许如芳华易逝,却值得我们怀念和记忆。

  《芳华》是冯小刚的《阳光灿烂的日子》。在经历了那么多年的对红色记忆的商业化和戏谑化之后,他终于直面了铭刻入他的身体和情感中的社会主义印痕。

  《芳华》里,那青春的理想、昂扬的歌声、活泼的舞步、懵懂的情绪和友爱的集体,与鲜红的旗帜、严肃的标语、冰冷的斗争和残酷的战争,这一切都混合为那个时代的独特记忆。无数人一直拒绝坦诚地怀念它,无数人激烈地痛斥它,更有人希望我们从记忆和知识上,甚至从美学和情感上,都要永远遗忘它,遗忘它曾经所饱含的青春、理想、美好,以及残酷。这就是当代的记忆政治和美学政治。冯小刚起码重新让我们看见、听见,更重要的是,他让我们感官性地、美学性地体悟它,让我们重新记忆。

  的确,冯小刚或许更愿意感伤主义地怀旧,以致他似乎本能地曲解他所要描述的那段历史所内含的悲怆,将这种悲怆潜移默化为感伤和无奈。纵然如此,我们也应该对这种感伤和无奈致敬,因为正是这种感伤和无奈,隐蔽地同时又是直观地,打开了尘封的历史大门,发掘出遗忘的记忆,激荡起压抑的情感,并额外地允许我们赋予别样的诉说,允许我们在冯小刚那感伤的、模糊的、去政治化的处理中,重新把握或者强行把握住别样的东西。

  冯小刚通过《芳华》无意中发现了一种美学,把那个红色年代所特有的美,从血与火之中,从贫穷与匮乏之中,从当下那些无穷的痛楚的回忆、激烈的抨击和虚构的诽谤之中,顽强地尝试拯救。他让我们感受到,那个年代同样也饱含着生机、理想,饱含着一种独特的美。

  “活雷锋”刘峰

  这种独特的美,首先表现为一种人格,一种主体形象。这个形象就是“活雷锋”刘峰,在他身上,我们终于能够再次隐约地感受到一种“社会主义新人”的主体形象由内而外所散发的人格美。刘峰是那样地善良、正直,那样地富于集体献身精神,与文工团的集体成员是那样地友爱。同时,他又是那样地有血有肉,那样地可观可感,那样地可亲可敬,那样地激发出我们内心的情感冲动和精神向往,促使我们如何小萍一样,渴求着与这样高尚的人相拥抱。

  我们或许还曾记得,在人民群众中普遍地造就道德高尚、集体主义和理想主义的“社会主义新人”,曾经是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最为重要的理想。而雷锋,在剥离了这个人物身上所涂抹的一切标语、符号、色彩和口水之后,他其实就是“社会主义新人”的最高典范。从原理上说,“社会主义新人”既具备了传统英雄的主观热情,又具备了社会主义所要求的集体主义和理想主义精神。同时我们应当说,“新人”与“英雄”的界限似乎极为模糊,甚至于带有排斥世俗性欲望的类宗教性的“圣徒”气息,并最终,带来了拒斥世俗性的危险。而雷锋,作为一个象征,甚至超越了“新人”与“英雄”,更为强烈地携带着这样的“共产主义圣徒”的气息。或许正是由于这种圣徒气息,让林丁丁从生理上生出了排斥,她哭喊着,谁都可以抱她,但就是深爱着她的“活雷锋”刘峰,不能抱她。在她的这种拒绝里,潜藏着一个世俗个体对“社会主义新人”所蕴含的道德理想的深深疑惧乃至恐惧。

  的确,这种疑惧和恐惧,本身也是毛泽东时代的美学实践的后果。也许,从当下开始回溯,自1959年《创业史》发表以来,社会主义文艺作品已经越来越难以胜任“社会主义新人”的塑造了,由于越来越苛求一种“高大全”的美学形象,不知不觉,一种能够由内而外地散发出人格美的“社会主义新人”形象,日益地在美学上断送了前途。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我们还能够借助那些遗留的形式、词语、情绪积淀和人物塑造模式,勉为其难地创造些许仍有美学感召力的“改革者”形象,那么自那而后,无论我们如何努力,这种“社会主义新人”都不再可感了,都不再美了,不再能够激发我们的情感冲动和精神向往了,我们甚至已经从美学上、最后从精神上,决绝地放弃了对“社会主义新人”的创造。

  冷战终结之后的当代文化语境里,“雷锋”的确是不可理解的。这种不可理解的根源,正在于我们早已经怀疑和拒斥了“社会主义新人”的人格理想。一个集体主义的奉献者,是如何可能的呢?必然是“假大空”,必然是“伪君子”,而历史的确也为此提供了无数例证。从此,我们只能理解自由个体,个人主义者,甚至我们竟然必须去把自私自利的“理性人”视为当然的人性假设。

  然而《芳华》重新激活了这一“社会主义新人”的人格理想。刘峰是“活雷锋”,然而他绝不“假大空”,绝不虚伪,他有血有肉,鲜明高大,他拥有雷锋的高尚人格,献身于集体,但同时又不堕入到那种禁欲的夸张中,他的高尚扎根于日常生活,扎根于他所身处的文工团集体,他的高尚是顺着人情物理向前延伸的。

  因此,一场战争顺理成章地使他成就为“英雄”,但战争之后,他也顺理成章地复归于一个道德高尚的平凡人。刘峰的塑造是一次饱满充实的美学实践,特别是相对于严歌苓的原著来说,更是如此。纵然这种美学实践不得不借助当代文化中的审美时尚(对当红偶像黄轩的选择)、流行趣味(售卖情怀)乃至情爱悲欢的基本模式,甚至有将这种人格美转化为一般意义的“好人”之善良的嫌疑。但无论如何,冯小刚让我们在当代这种残酷而迥异的文化氛围里,不但是从美学上,而且是从情感上,重新体悟到早已逝去的“社会主义新人”的人格美,以及其中所内含的社会主义理想、价值和信念的美好。

  一旦我们事先理解了刘峰的前史,理解了刘峰之为刘峰的时代条件,他所散发的人格美,便还能在深深感动我们、温暖我们、鼓舞我们之余,让我们不由自主地去追思那早已逝去的“社会主义新人”的道德理想和美学理想。也正是这种激活,迫使我们再次醒悟曾经的失败:社会主义政治如果不同时是美学的和情感的,它又如何能够赋予自身以正当性呢?也正是这种激活,让我们不得不喟然感慨:如今,“社会主义新人”的人格理想,终于是未竟的了。的确,在经历了毛泽东时代那自我损耗的激烈实验、改革时代的诉苦性回忆、市场时代的调侃消费之后,那些“社会主义新人”不是已经“假大空”,就是已然尘封于历史,这种主体形象所内含的理想、价值和信念,都已经如芳华一样,随着岁月而流逝,直至今天,甚至连怀旧都要鼓起莫大勇气。

  文工团

  不过,刘峰的高尚之所以那样可亲可感,不还在于冯小刚营造了他心中的梦,他心中的乌托邦,他心中的那个短暂而美好的文工团吗?这个文工团,像是火红而残酷的革命氛围中的飞地,虽然与轰轰烈烈的历史紧密交织,但又在历史的罅隙中自在自足。

  文工团太美好了,在这里,灿烂的阳光、明丽的色彩、健朗的艺术、青春的男女、懵懂的情感,这一切都令人陶醉,令人怀念。而那最令人陶醉和怀念之处,正是因了文工团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冯小刚总是用怀旧的、温暖的影像风格来呈现文工团的集体性:集体空间的不断切换,整齐划一的舞蹈动作,齐声的歌唱,而在这一共同体中,是一个个活泼泼的青年男女,他们都信靠、依赖和热爱这个共同体,但同时又都张扬着生命热情,散发着青春活力。正是在这样活泼泼的共同体中,刘峰的高尚形象才获得了实在性,而不再是漂浮在空中的象征符号。事实上,这个活泼友爱的共同体已被刘峰所象征、所奉献、所维系,刘峰与文工团的集体性,是互为象征的。而那些无时无刻不赞颂着集体主义的革命歌舞,即使是文工团散伙的终曲《沂蒙颂》,也都被调用来赞颂着、象征着、烘托着乃至营造着文工团的集体情感。于是,因了这种集体感情的维系,因了每一个青春男女所张扬的活力和热情,因了刘峰作为共同体的化身,文工团更像是一个乌托邦。

  在个体化乃至原子化的当代文化氛围和情感氛围里,冯小刚饱含深情地重新让我们追思那曾经逝去的集体和集体主义。正是今天深入每个人肺腑的孤独和忧郁,让他愿意冒险并使我们为之感动。身处当下的我们,如同冯小刚一样,在个体自由和市场经济之外,还渴慕着一个集体,渴慕着一种相濡以沫的集体感情。

  但我们其实会发现,《芳华》中的文工团和刘峰,其实凝聚了毛泽东时代那些最为美好的东西。这个时代的社会理想具象化为文工团,道德理想则肉身化为刘峰。而这最美好的东西的核心,就是那种集体主义,这正是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理想的要素,也是“社会主义新人”的要素。尽管我们明知,冯小刚并不愿意或不敢挑破这一层历史关系,他更愿意感伤地、无奈地怀念它,在美学上直观地呈现它。但是,他果真就那样地对文工团和刘峰的历史性一无所知吗?

  事实上,文工团并没有解散于毛泽东的逝世的1976年,甚至也没有解散于对越自卫反击战的1979年,只有当邓丽君的歌声代替《沂蒙颂》,悄然在女兵寝室唱响,当可口可乐的广告牌代替毛泽东画像,张扬地悬挂于文工团门口,才注定了文工团所象征的那种文化和理想的终结。当时间仓促而急速地向1980年代、1990年代趋近,当文工团骨干林丁丁移民澳洲,身材臃肿早已不复当年风采,当“活雷锋”、“战斗英雄”刘峰在市场经济的前哨阵地穷困潦倒,文工团、刘峰与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文化和政治的关系,便反向地获得证明。即便冯小刚或许只想感伤地、怀旧地对“一代人的芳华”进行迟到的追悼,也无可避免地揭露了这层历史关系,揭露了曾经的集体、曾经的集体主义与那个特定年代的历史关系。

  冯小刚当然也没有回避文工团作为乌托邦、刘峰作为道德理想所内含的脆弱。在文工团里,也有欺压,正如何小萍所时刻感受到的,也有阶级分化,正如平民子弟萧穗子和红二代郝淑雯的关系,也有阴谋诡计,正如林丁丁污蔑刘峰耍流氓。所有这一切,损害着文工团这一共同体,损害着渗透其中的集体感情。然而,意识到所有这些残缺后,冯小刚还是深情地怀念文工团的美好,用心地塑造着“活雷锋”刘峰,因为他知道,在时代剧变之前,那的确仍然潜藏着市场经济新时代所没有的美好。《芳华》中的文工团是一个有现实感的乌托邦,也是一个临时性的乌托邦,它如毛泽东时代的乌托邦实践一样,孕育、激发但同时又能够暂时地遮蔽、压制那些脆弱、残缺、阴暗乃至残酷。例如阶级分野。文工团中的小号手、红二代陈灿,曾经竭尽全力隐瞒自己的出身,并且瞧不上同为红二代的郝淑雯,然而,在文工团解散的那一天,对陈灿满怀情愫的萧穗子忽然发现郝淑雯与陈灿“门当户对地”好上了。在新时代,在文工团的集体性不复存在的那一刻,阶级便突然露出它的狰狞面貌。

  新时代滚滚而至。在这个时代,红二代依旧顺风顺水,活成了“钱串子”,而“活雷锋”、“战斗英雄”刘峰,却捉襟见肘穷困潦倒。当郝淑雯面对讹钱的联防队哭喊道:“你们就这样欺负一个战斗英雄吗!”这一声哭喊尽管真诚,但除了反证她的阶级优势之外,难道就足以将刘峰从阶级分化的残酷和时代剧变的动荡中拯救出来吗?当刘峰的高尚人格不再有任何集体主义的空间作为依托之所时,无论是“活雷锋”,还是“战斗英雄”,都注定是惊涛骇浪中的一叶扁舟。只有在这时,我们才明白,何以文工团只有在那个年代,才可能临时性地被缅怀为乌托邦,何以“活雷锋”刘峰,只有在那个年代和那样的文工团集体中,才可能从精神上、情感上乃至美学上打动我们。尽管我们明知,这个答案混杂着太多的疑惑、不安和痛苦,但如果我们需要真正理解芳华之为芳华,我们也只好直面这个不算答案的答案。

  或许,我们可以不把这部电影仅仅看作是为了消费情怀、缅怀青春和感慨时光,它能够承载更深的理解。在当下严苛的文化环境里,冯小刚已然尽力,其余的,只能依靠我们的观看、我们的理解、我们的阐释,来使它获得别样的意义。如冯小刚那样,我们也意识到芳华早已逝去无法挽回,但我们还能意识到,伴随着这种消逝的,还有一种美、一种理想。值得怀念和记忆的,远远不只是一代人的芳华。

  作者:戍安

  编辑:默默然

  美编: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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