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阴符经考异》 | 道家

朱熹:《阴符经考异》 | 道家

朱熹:《阴符经考异》


上篇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道分而为天地,天地分而为万物。万物之中,人为最灵,本与天地同体,然人所受于天地,有纯杂不同,故必见天之道,执天之行,则道在我矣。言天而不言地,地在其中也。

天有五贼,见之者昌。五贼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

五贼,五行也。天下之善,由此五者而生,而恶亦由此五者而有,故即其反而言之曰五贼。五贼虽天地之所有,然造天地者,亦此五者也。降而在人,则此心是也,能识其所以然,则可以施行于天地,而造化在我矣,故曰见之者昌。

附朱子曰:阴符说那五个物事,在这里相生相克,曰五贼在心,施行于天,用不好心去看他,便都是贼了。五贼乃言五性之德,施行于天,言五行之气。陈子昂感遇诗亦略见得这般意思。

附按:陈时词旨幽邃,朱子以为见得阴符意,须溪刘氏以为极似参同契,盖皆有见,若但于诗之内求之,不知所谓云。

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天地之所以性者,寂然至无不可得而见也。人心之所禀,即天地之性,故曰天性人也。人之心,自然而然,不知其所以然者机也。天之所以动,地之所以静者也。此机在人,何所不至,为尧舜,为桀纣,同是机也。惟立天之道以定之,则智故去而理得矣。

天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化定基。

杀机者,机之过者也。天地之气一过,则变异见,而龙蛇起陆矣。人之心一过,则意想生,而天反地覆矣。天人合发者,道之所在,天意人情所同,然天叙有典,天秩有礼,人之大伦是也。西方之学,以此为世纲而绝之。然而不能摇者,以万变之基,一定而不可易也。

附按:唐褚遂良得太极丹真人所注本于长孙赵国公家,以其书为非一人之言。如首二句注云,圣母岐伯言,次四句注云,天皇真人言。以下皆然。间有与诸本不同者,如云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诸本逸移星易宿地发杀机八字,当以褚氏本为正。附须溪刘氏云,天人合发,草昧之运也,合则定。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

圣人之性,与天地参。而众人不能者,以巧拙之不同也。惟知所以伏藏,则拙者可使巧矣。人之所以不能伏藏者,以有九窍之邪也。窍虽九,而要者三。耳目口是也。知所以动静,则三反而九窍可以无邪矣。目必视,耳必听,口必言,是不可必静。惟动而未尝离静,静非不动者,可以言动静也。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火生于木,有时而焚木。奸生于国,有时而必溃。五贼之机,亦犹是也。知之修炼,非圣人孰能之。修炼之法,静动伏藏之说也。

中篇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生杀者,道之降而在气,自然而不可去者也。

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

天地生万物,而亦杀万物者也。万物生人,而亦杀人者也。人生万物,而亦杀万物者也。以其生而为杀者也,故反而言之,谓之盗。犹曰五贼云尔。然生杀各得其当,则三盗宜。三盗宜,则天地位,万物育矣。

故曰: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

天地万物主于人,人能食天地以时,则百骸理矣。动天地之机,则万化安矣,此为盗之道也。时者,春秋早晚也;机者,生杀长养也。

附须溪刘氏曰:食其时,犹列子所谓盗天地之和。

人知其神之神,不知不神之所以神。

神者,神怪不测也。不神,天地日月山川动植之类是也。人知灵怪之为神,天地日月山川动植,耳目所接,不知其神也。

日月有数,大小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

日月者,人不知其神也。日之数大,运三百六十日;月之数小,运三百六十辰。天地变化,不外乎三百六十。圣功之所以生,知此而已,神明之所以出,由此而已。

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

盗机者,即五贼流行天地之间。上文所谓日月之数也,见之知之,则三盗宜而三才安矣。然黄帝尧舜之所以得名得寿,苏张申韩之所以杀身赤族,均是道也。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至哉言乎。

下篇

瞽者善听,聋者善视。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返昼夜,用师万倍。

瞽听聋视,用志不分也,一可以当十,三返者即耳目口也。返者,复其初也;昼夜者,阴阳之运。三者既返,则超乎阴阳之运,而通昼夜,一生死矣。一可以当万,易所谓神武而不杀也。

附朱子曰:瞽者善听,聋者善视。则其专一可知。绝利一源者,绝利而止守一源。绝利者,绝其二三。一源者,一其本源。三返昼夜者,更加详审,岂惟用兵凡事莫不皆然。倍,如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倍。又曰,三返昼夜之说,如修养家子午持,今日如此,明日如此,做得愈熟愈有效验。

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

心因物而见,是生于物也。逐物而丧,是死于物也。人之接于物者,其窍有九在,而要有三。而目又要中之要者也。老聃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孔子答克己之目,亦以视为之先。西方论六根六识,必先曰眼,曰色者,均是意也。

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

无恩之恩,天道也,惟无恩而后能有恩。惟无为然后能有为,此用师万倍,必三返而后能也。

至乐性馀,至静性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禽之制在气。

至乐者无事,故性馀裕而能先天下之忧。至静者无染,故性廉洁而能同天下之患。此三返之道,无为之至也。若不拔一毫者之所为也,然天之道至私,而用之至公,是至乐至静,乃所以有为也。惟物亦然,物之可取者谓之禽。万物之相制伏,彼岂有为于其间,盖气之自然也,虎豹之于麟,鹰隼之于凤,非以其才之搏与鸷也,此三返昼夜所以能至于一当万也。

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

生死恩害,道无不然。此霜雪之残,所以有至恩。雨露之滋,所以有至忍也。极而论之,则有无动静之机,未尝不相与为往来,故正言若反也。

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

人见天有文,地有理,以为圣也。不知其所以圣。我以时之文,物之理,而知天地之所以圣。天文有时,地理有物。哲,知也。以天地之常言之,其道固如是。自变者言之,亦如是也,此见天之道,执天之行,至于通乎昼夜,而与造化同体,动静无违也。

附按:骊山老母注本与蔡氏本,我以时物文理哲为书之末句。褚氏本与张氏注本,其下有二十一句,百一十四字,朱子所深取者,政在此内,今取褚氏本为正。

人以愚虞圣,我以不愚虞圣;人以奇期圣,我以不奇期圣。沉水入火,自取灭亡。

附按:张氏注本云,人以愚虞圣。我以不愚虞圣,人以奇期圣。故曰,沉火入火,自取灭亡。

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

附朱子曰:四句极说得妙,静能生动,便是渐渐恁地消去,又渐渐恁地长。天地之道,便是常恁地示人。又曰:浸字最下得妙,天地间不陡顿恁地阴阳胜。又曰:天地之道浸,这句极好,阴阳之道,无日不相胜。只管逐些子挨出,这个退一分,那个便进一分。又曰:若不是极静,则天地万物不生浸者,渐也。天地之道,渐渐消长,故刚柔胜,此便是吉凶贞胜之理,阴符经此等处特然好。

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乎象矣。

附高氏纬略曰:蔡端明云,柳书阴符经,书之最精者,善藏笔录,余看此书,非惟柳氏笔法遒结,全不类他书。而此序乃郑汗之作,尤为奇绝。其曰:雷雨在上,典彝旁达,浚其粹精,流为聪明四句,精绝不似唐人辞章。至曰:磻溪之遇合,金柜之秘奥,留侯武侯思索其极,尤足以发阴符之用也。

附按:书末数语,引而不发,颇似深秘,奇器万象,不知何所指。八卦甲子神机鬼藏,殆所谓术也。在人默悟而善用之云。

附又按:鹤山魏氏曰,李嘉猷博通经子百氏,而深于易,晚得专气致柔之说,以阴符参同,博考精玩,笃信不懈。然则知道者,固合是二书,与易同用云。


分类:道家思想 书名:《阴符经》(黄帝阴符经) 作者:黄帝(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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