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参同契》魏伯阳著 | 道家|道家思想

周易参同契

 
作者:魏伯阳
01章 大易总叙 02章 乾坤设位 03章 日月悬象 04章 圣人上观
05章 君臣御政 06章 炼己立基 07章 明两知窍 08章 明辨邪正
09章 龙虎两弦 10章 金返归性 11章 二土全功 12章 同类合体
13章 三圣前识 14章 金丹刀圭 15章 水火情性 16章 阴阳精炁
17章 君子居室 18章 晦朔合符 19章 爻变功用 20章 养性立命
21章 二炁感化 22章 关键三宝 23章 傍门无功 24章 流珠金华
25章 如审遭逢 26章 姹女黄芽 27章 男女相须 28章 四者混沌
29章 卯酉刑德 30章 君子好逑 31章 圣贤伏炼 32章 法象成功
33章 鼎器妙用 34章 补塞遗脱 35章 自叙启后  

重阳立教十五论 | 道家

重阳立教十五论


第一论 住庵

凡出家者,先须投庵。

庵者舍也,一身依倚,身有依倚,心渐得安。炁神和畅,人真道矣。

凡有动作,不可过劳,过劳则损气;不可不动,不动则气血凝滞。须要动静得其中,然后可以守常安分。

此是住庵之法。

第二论 云游

凡游历之道有二:一者看山水明秀,花木之红翠。或玩州府之繁华,或赏寺观之楼阁,或寻朋友以纵意,或为衣食而留心。如此之人,虽然万里之途,劳形费力,遍觅天下之景,心乱气衰,此乃虚云游之人。二者参寻性命,求问妙玄。登险 之高山,访名师之不倦;度喧轰之运水,问道无厌。若一句相投,便有圆光内发。了生死之大事,作全其之丈夫。如此之人,乃其云游也。

第三论 学书

学书之道,不可寻文而乱目。

当宜采意以合心,舍书探意采理。合理采趣,来得趣则可以收入之心。

久久精诚,自然心光洋溢,智神踊跃,无所不通,无所不解。

若到此则可以收养,不可驰骋耳,恐失于性命。

若不穷书之本意,只欲记多念广。人前谈说,垮讶才俊。无益于修行,有伤于神气。虽多看书,与道何益。

既得书意,可深藏之。

第四论 合药

药者乃山川之秀气,草木之精华。一温一寒,可补可泻;一厚一薄,可表可托。肯精学者,活人之性命;若庸医者,损人之形体。

学道之人,不可不通。若不通者,无以助道。

不可执著,则有损于阴功。外贪财货,内费修真。不足今生招愆,切忌来生之报。

吾门高弟,仔细参详。

第五论 盖造

茅庵划舍,须要遮形,露宿野眠,触犯日月。

苟或雕梁峻宇,亦非上士之作为;大殿高堂,岂是道人之活计。斫伐树木,断地脉之津液化道货财,取人家之血脉。

只修外功,不修内行,如画饼充饥,积雪为粮,虚劳众力,到了成空。

有志之人,早当觅身中宝殿,体外朱楼。不解修完,看看倒塌。

聪明君子,细细察详。

第六论 合道伴

道人合伴,本欲疾病相扶,你死我埋,我死你埋。

然先择人,而后合伴。不可先合伴,而后择人。

不可相恋,相恋则系其心; 不可不恋,不恋则情相离。恋欲不恋,得其中道可矣。

有三合三不合:明心,有慧,有志,此三合也。不明、著外境,无智慧、性愚浊,无志气、干打关,此三不合也。

立身之本,在丛林合凭心志。不可顺人情,不可取相貌。唯择高明者,不上法也。

第七论 打坐

凡打坐者,非言形体端然、瞑目合眼,此是假打坐也。

真坐者,须要十二时辰,行住坐卧,一切动静中间,心如泰山,不动不摇,把断四门眼、耳、口、鼻,不令外景入内。但有丝毫动静思念,即不名静坐。

能如此者,虽身处于尘世,名已列于仙位。不须远参他人,便是身内贤圣。

百年功满,脱壳登真。一粒丹成,神游八表。

第八论 降心

凡论心之道,若常湛然,其心不动。昏昏默默,不见万物;冥冥杳杳,不内不外。无丝毫念想,此是定心,不可降也。

若随境生心,颠颠倒倒,寻头觅尾,此名乱心也。速当剪除,不可纵放,败坏道德,损失性命。

行动坐卧常勤降,闻见知觉为病患矣。

第九论 炼性

理性如调琴,弦紧便有断,慢则不应,紧慢得中,琴可调矣。

则又如铸剑,钢多则折,锡多则卷,钢锡得中,则剑可矣。

调炼性者,体此二法,则自妙也。

第十论 匹配五气

五气聚于中宫,三元攒于顶上。青龙喷赤雾,白虎吐乌烟。万神罗列,白脉流冲。丹砂晃朗,铅汞凝澄。身且寄向人间,神已游于天上。

第十一论 混性命

性者神也,命者气也。

性若见命,如禽得风,飘飘轻举,省力易成。《阴符经》云:"禽之制在气"是也。

修真之士,不可不参。不可泄露于下士,恐有神明降责。

性命是修行之根本,谨紧锻炼矣。

第十二论 圣道

入圣之道,须是苦志多年,积功累行。高明之士,贤达之流,方可入圣之道也。

身居一室之中,性满乾坤。普天圣众,默默护持;无极仙君,冥冥围绕。名集紫府,位列仙阶。形且寄于尘中,心已明于物外矣。

第十三论 超三界

欲界、色界、无色界,此乃三界也。

心忘虑念,即超欲界。

心忘诸境,即超色界。

心著空见,即超无色界。

离此三界,神居仙圣之乡,性有玉清之境矣。

第十四论 养身之法

法身者,无形之象也。

不空不有,无后无前,不下不高,非短非长。用则无所不通,藏之则昏默无迹。若得此道,正可养之。

养之多则功多,养之少则功少。

不可愿归,不可恋世,去住自然矣。

第十五论 离凡世

离凡世者,非身离也,言心地也。

身如藕根,心似莲花,根在泥而花在虚空矣。

得道之人,身在凡而心在圣境矣。

今之人,欲求不死而离凡世者,大愚,不达道理也。

言十五论者,警门中有志之人,深可详察知之。


分类:道家思想 书名:重阳立教十五论 作者:王重阳
太上感应篇(原文) | 道家

《太上感应篇》原文


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算减则贫耗,多逢忧患;人皆恶之,刑祸随之,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

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月晦之日,灶神亦然。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其过大小,有数百事,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

是道则进,非道则退。不履邪径,不欺暗室;积德累功,慈心于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昆虫草木,犹不可伤。宜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不彰人短,不炫己长;遏恶扬善,推多取少。受辱不怨,受宠若惊;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

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欲求天仙者,当立一千三百善;欲求地仙者,当立三百善。

苟或非义而动,背理而行;以恶为能,忍作残害;阴贼良善,暗侮君亲;慢其先生,叛其所事;诳诸无识,谤诸同学;虚诬诈伪,攻讦宗亲;刚强不仁,狠戾自用;是非不当,向背乖宜;虐下取功,谄上希旨;受恩不感,念怨不休;轻蔑天民,扰乱国政;赏及非义,刑及无辜;杀人取财,倾人取位;诛降戮服,贬正排贤;凌孤逼寡,弃法受赂;以直为曲,以曲为直;入轻为重,见杀加怒;知过不改,知善不为;自罪引他,壅塞方术;讪谤圣贤,侵凌道德。

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愿人有失,毁人成功;危人自安,减人自益;以恶易好,以私废公,窃人之能,蔽人之善;形人之丑,讦人之私;耗人货财,离人骨肉;侵人所爱,助人为非;逞志作威,辱人求胜;败人苗稼,破人婚姻;苟富而骄,苟免无耻;认恩推过,嫁祸卖恶;沽买虚誉,包贮险心;挫人所长,护己所短;乘威迫胁,纵暴杀伤;无故剪裁,非礼烹宰;散弃五縠,劳扰众生;破人之家,取其财宝;决水放火,以害民居;紊乱规模,以败人功;损人器物,以穷人用。

见他荣贵,愿他流贬;见他富有,愿他破散;见他色美,起心私之;负他货财,愿他身死;干求不遂,便生咒恨;见他失便,便说他过;见他体相不具而笑之,见他材能可称而抑之。

埋蛊厌人,用药杀树;恚怒师傅,抵触父兄;强取强求,好侵好夺;掳掠致富,巧诈求迁;赏罚不平,逸乐过节;苛虐其下,恐吓于他;怨天尤人,呵风骂雨;斗合争讼,妄逐朋党;用妻妾语,违父母训;得新忘故,口是心非;贪冒于财,欺罔其上;造作恶语,谗毁平人;毁人称直,骂神称正;弃顺效逆,背亲向疏;指天地以证鄙怀,引神明而鉴猥事。

施与后悔,假借不还;分外营求,力上施设;淫欲过度,心毒貌慈;秽食餧人,左道惑众;短尺狭度,轻秤小升;以伪杂真,采取奸利;压良为贱,谩蓦愚人;贪婪无厌,咒诅求直。

嗜酒悖乱,骨肉忿争;男不忠良,女不柔顺;不和其室,不敬其夫;每好矜夸,当行妒忌;无行于妻子,失礼于舅姑;轻慢先灵,违逆上命;作为无益,怀挟外心;自咒咒他,偏憎偏爱;越井越灶,跳食跳人;损子堕胎,行多隐僻;晦腊歌舞,朔旦号怒;对北涕唾及溺,对灶吟咏及哭;又以灶火烧香,秽柴作食;夜起裸露,八节行刑;唾流星,指虹霓;辄指三光,久视日月;春月燎猎,对北恶骂,无故杀龟打蛇...如是等罪,司命随其轻重,夺其纪算。算尽则死;死有余责,乃殃及子孙。

又诸横取人财者,乃计其妻子家口以当之,渐至死丧。若不死丧,则有水火盗贼、遗亡器物、疾病口舌诸事,以当妄取之值。

又枉杀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杀也。取非义之财者,譬如漏脯救饥,鸩酒止渴;非不暂饱,死亦及之。

夫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其有曾行恶事,后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所谓转祸为福也。故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胡不勉而行之?

太上老君宝诰 志心皈命礼

随方设教。历劫度人。为皇者师、帝者师、王者师。假名易号。立天之道、地之道、人之道。隐圣显凡。总千二百之官君。包万亿重之梵旡。化行今古。著道德凡五千言。主握阴阳。命雷霆用九五数。大悲大愿。大圣大慈。太上老君。道德天尊。


分类:道家思想 书名:太上感应篇 作者:太上老君
《重阳立教十五论》王重阳著 | 道家|道家思想

重阳立教十五论

作者:王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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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应篇(译文) | 道家

《太上感应篇》译文


太上老君说:人的祸福没有门路,完全是由自己招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像人影紧跟着形体一样,绝不差错。

所以天地之间,有专管过错的神明,按照人们犯罪的轻重,来削减寿命(人活一百天叫一算,十二年叫一纪)。不但寿命被减,还让恶人贫困损耗,忧患重重,人人厌恨,刑罚跟着而来,吉祥之事都避他而去,恶煞凶星却祸害他,到了寿命已减尽时,就是死期。

三台神君掌金玉,禄位,土田;北斗神君掌延生,注死,祸,福。他们在人的头上,记录人的罪恶,并且依照轻重来夺除寿命。又有三尸神(上尸神彭倨,中尸神彭质,下尸神彭矫),分别居于人的脑、胸、腹部,每到庚申日就进见天曹,检举人的罪过。灶神每至月终,也上天庭,述说人的善恶。凡是人犯了罪过,都难逃神明的鉴察,罪过大的就被夺除寿命十二年,过失小的就被减去寿命一百天。大小罪过,共有一百多种,想要延年益寿,先要避免这些罪过。

顺天理,合人心,即是道,当勇往力行,与道同进;逆天理,拂人心,即非道,应厌恶而远离,为之则为道所弃。为道者应当:不去不正经的地方;不暗中做亏心事;力行好事,多积阴德;发慈悲心,爱护万物;尽忠国家,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姐妹;先端正自己的品行,然后劝化他人;怜惜和救济孤寡无依靠的人;尊敬老人,爱恤幼儿;虽然是细小的昆虫,无情的草木,也不忍心伤害;别人有不吉利事,就怜悯他;别人做好事也一同高兴;别人有急需时,慨然济助;别人有危险时,立刻救济;看见别人得意时,就如同自己得意一样,而且还要尽力的去扶持;看见他人失意时,就如同自己失意一般,多方的救护;不宣扬他人的缺点,不夸耀自己的优点;阻止恶事,表扬善事;把多的让给人,把少的留给自己;受人欺侮,不怨恨;受到宠爱,却惊畏、谨慎;给人恩惠,不求报答,施舍给人,不后悔。

能够如此恪遵奉行的善人,大家都尊敬他,上天保佑他,福禄不求自来,邪神凶星敬畏他而不敢相犯,众神灵处处保护他,做事情一帆风顺,并且能够成神成仙。想成天仙的,可以形神俱妙,与道合真,需要做一千三百件善事;想成地仙的,可以不饥不渴,寒暑不侵,需要做三百件善事。

有的人却违反道义而动恶念,违背天理而做恶事,就如:把行恶事当作能耐;残忍的做伤人害物的事情;暗中加害忠厚老实的人;背后欺瞒上级和父母;对老师傲慢无礼;对自己的职责不尽力;欺诳无见识的人,使他误事;诽谤同学,败坏他的名声;虚伪奸诈,不诚实;呵斥谩骂同族、亲戚;气质暴戾,性情凶狠乖戾;一意孤行,不听善劝;以非为是,以是为非;亲近恶人歹事,远离善人好事;暴虐下属,贪下属之功为己功;奉承上司,曲意逢迎;受别人恩惠不报答;受别人委屈,怀恨于心,念念不休;不重视民情,不为国为民,反而违法乱政;奖赏无功之人,处罚无罪的人;谋财害命;陷害别人,以夺取官位;杀死降服的人;驱逐正人,排拒贤人;凌辱孤儿,逼迫寡妇;做官的抛弃法律,接受贿赂,是非曲直不分,轻罪判重刑;看到临死刑的人,不哀怜,反而怒骂他;知道自己的过失,却不肯悔改;看见善事,却不愿去做;自己犯了罪,反而牵引他人,脱卸自己的责任;隐藏秘方、技艺,使不得传播救人;讥谤圣贤教诲;欺侮、诬蔑有道德的人。

射杀飞禽,赶捉走兽,掘挖蛰虫,惊吓栖鸟;毁损洞穴鸟巢,使虫鸟走兽无法居住;伤害怀胎的动物,弄破鸟兽蛋卵;常常愿人失败而幸灾乐祸;怕别人成功,捣鬼使人失败;让别人陷于危险境地,以求得自己的安稳;扣减别人财物,增加自己私利;用坏的换取别人好的东西;为了图谋私利,妨害公益;窃取他人的成果,据为己有;掩蔽别人的善功,宣扬别人的丑事,指摘别人的阴私秘密;消耗或浪费别人的财物;挑拨别人的骨肉至亲分离或是不和;侵夺别人心爱之物;协助别人为非作歹;放纵意志,作威作福;屈辱他人以求自己胜利;损伤别人农作物;破坏人家的婚姻;侥幸致富,不知行善反而骄奢;侥幸逃过刑罚或难关,却不觉得羞耻;别人所做的恩德,硬说自己的功劳;推诿扯皮,转嫁灾祸或罪恶;凭财势、奸巧争得地位、奖赏等美名;常包藏奸诈、害人之心;限制别人长处,使人不能舒展;掩饰自己短处,不肯悔改;利用威势,逼迫挟制他人;放纵暴行,杀伤人命;为了时髦而裁制衣着,为自己的口腹而宰杀动物;任意抛弃粮食不珍惜;劳役人民,扰害百姓;使人破产,乘机夺取财宝;决水冲毁,或是放火焚烧,毁害人们居住的房屋、生命;搅乱秩序和程序,使人劳而无功;损坏别人的器具物品,使无法使用。

看到别人荣华贵显,希望他被降免;见人富足有余,望他家破财散;看到他人妻女貌美,便起了邪淫之心;欠人财物,希望他死,不必还债;非分的奢求,不能遂心,就咒骂怀恨他人;别人有不如意时,就议论他平日的过错;见外貌丑怪的人,不怜悯,反而讥笑;见人有才能,不称赞反而贬抑他;暗地里埋下蛊毒害人。

用邪术、妖法蛊惑人;用毒药杀伤花木昆虫;对老师怀恨,发怒,无礼之至;敢于冲撞、打骂父母兄长;强取豪夺,喜好侵占;不脚踏实地,靠掠夺、欺骗致富;以奸巧的手段求得升迁;赏罚偏私,不公平;安逸享乐,放纵不节制;刻薄虐待自己的部属或奴婢;恐吓他人,使他人心生恐惧;事不如意,就归咎天神、他人;风雨失时,便肆意怒骂;唆使他人斗争,撮合别人诉讼;盲目加入不法的帮会,为非作歹;听从妻妾不合道理的话,违背父母的教训;喜新厌旧;口是心非;贪污钱财,欺瞒上司;造谣陷害清白无辜的人;毁坏别人的名誉和人格,自以为正直;污骂神明自以为公正;离弃顺天理的事,却效法逆天理的事;背离至亲骨肉,反而向外人献殷勤;存心不良,反叫天地做见证;做污秽事,却请神明照察。

施舍财物,后又懊悔;借人财物不肯偿还;不守本分,妄想追求得不到的东西;饮食器具极尽奢侈豪华;邪淫过分,纵欲不节;内心恶毒,外貌慈和;把污秽的食物卖人或给人吃;以妖法、邪术迷惑大众;使用不标准的尺子、秤、容器,以假货掺杂在真货内卖出,以获取奸利;仗势恃财强迫清白人家操守贱业;欺骗、谩骂愚笨的人;对名利权势,贪得无厌;对天地神祗咒诅,证明自己理直。

嗜好饮酒而常醉,违背情理而乱性;与家人怨忿争执不忍让;男的不忠厚善良,女人不温柔和顺;丈夫不善待妻子,造成家庭失和;妻子对丈夫不敬重、不贞洁;男的每每喜欢骄傲自夸,女的经常争宠妒忌;不待妻子以礼,不教育儿女学正义;媳妇对待公婆,不孝顺不恭敬;对去世的祖宗、父母,安葬时违返礼制或祭祀不虔诚;违背长辈、上级的命令;玩物丧志,所作所为毫无益处;暗中常常怀有背逆之心;咒己明冤,咒人泄愤;待人不公,偏袒自己喜欢的人,排斥自己讨厌的人;跨越水井或炉灶,跳过食物或人身;溺婴打胎;行为不光明正大;月底、年终时歌舞娱乐,初一及清晨呼号怒骂;面向北方擤鼻涕、吐痰、大小便;面向炉灶歌唱、哭泣;用灶火点燃线香;用污秽不洁净的柴草烧饭菜;夜间起来赤身露体;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春分、秋分、夏至、冬至时,施行刑罚或杀生;对流星吐口水,手指彩虹,手指日月星,长久注视或怒视日月;春季烧山林,猎捕鸟兽;向北方口出恶言;无缘无故,杀伤龟蛇。就以上所列一百七十项之罪,司命之神按罪之大小消减寿禄,消减完就会死亡,尚抵不足的,就由子孙承当灾祸之报。

对于利用不正当手段,逼取别人的钱财,就用他的妻子、儿女、家人的寿命抵还,渐渐夭折丧亡;若妻子家口内有贤良好善,祖宗积德或深,不能夺其命,则有水灾、火难、盗劫、贼偷、遗失财物、疾病医祷、官讼口舌等祸耗其财,以抵妄取之数。

又有看似冤枉、无故而被杀的人,是因以前曾杀人而借别人之刀、交通事故、兵祸等而被杀死的。凡是贪取不义之财的人,就像是去吃那屋上漏水浸到的肉,去喝那鸩鸟毛浸过的酒一样,不但不能够获得暂时的温饱,而且会丧失性命!

心里起了善念,善虽然还没有去做,就已经感动了吉神,希望他善行圆满而赐福;或是心中起了恶念,恶虽然还没有去做,就已经惊动了凶煞,等待他恶贯满盈而降灾。若是有人曾经做过恶事,后来自己忏悔改过,并且断除一切的恶事,努力做一切的善事,这样坚持下去,必定就能够获得吉祥喜庆,也就是所谓的转祸为福了!所以善人语、视、行皆善,积至三年,毫无作辍,则其善纯洁,必招福纳祥(并非三年才降福而有延迟,而是三年后人才感觉到有效果);恶人语、视、行皆恶,作至三年,则害人害物,不知多少,且经三年而不悔改,终不会悔改了,必降祸招灾(不是三年才降祸而不明,是天心未尝轻易绝弃人)。人不行善,难道不怕祸害吗?难道不想求福吗?


分类:道家思想 书名:太上感应篇 作者:太上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