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灵:读书笔记——《通往奴役之路》

自由与奴役——读《通往奴役之路》之一

战争即和平,无知即力量,自由即奴役。——奥威尔

当你看到这个标题,以为我是要重复哈耶克在书中的主题,自由与奴役势同水火,不要把通往自由之路变为通往奴役之路,那就大错特错了!

自由不必然与奴役相矛盾,甚至可以说,自由必然不与奴役相矛盾。奴役可以实现自由,一部分人成为奴隶,必然意味着另一部分人成为奴隶主。不自由的奴隶和自由的奴隶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所以,一些人通往奴役之路,就是另一些人通往自由之路。问题只在于,谁是奴隶?谁是奴隶主?

奴役只是与普遍的自由相矛盾,与普遍的自由绝不相容。存在奴役的社会,必然不存在普遍的自由。

而哈耶克当然认为,可欲的自由一定是普遍的自由。他认为,自由就是一个人除了受到普遍且必要的法律的限制外,不受任何人武断意志的强制。

自由主义在西方留下的最大遗产之一,就是扫荡了封建的身份等级制度,使人人生而平等成为不可磨灭的信念。即使到了21世纪,社会主义思潮蓬勃兴起,席卷欧洲,这样的信念仍然屹立不倒。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至少在这一点价值观上是相同的。

哈耶克本书写于后自由主义的40年代。他明显无必要去强调,值得追求的自由必然是普遍的自由。即使在当时已逐步社会主义化的英国,也没多少人追求基于特权的自由。这是本书写作时不言自明的价值观基础。

但在中国不同。传统中,中国人认为值得追求的自由,认为有可能实现的自由,必然是个别的,基于特权、基于奴役他人而产生的自由。普遍的自由不但不可能,也不可欲。(注意:这里“中国人”一词不是全称代词,不是指每一个中国人;而只是集合名词,指中国人作为整体呈现的特点,下同。)

这或许是中国人理解近现代西方思想最大的鸿沟之一。

中国不曾经历过真正的自由主义运动,自由主义思想从未在中国占据主导地位。中国人的平等观念主要是从社会主义思想中来。但因为社会主义明确将人划分为三六九等的阶级,实行阶级斗争,不可能是真正的平等,反倒是最大的不平等,所以,大多数中国人仍然潜意识地认为人是生而不平等的。这不仅是实然,而且是应然。

即使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但因为市场经济是由上到下发动的,保留甚至发展了太多的特权、垄断和身份地位,平等的观念仍未能在普通人心中扎下根来。社会主义思想一旦退潮,填补它的不是自由主义,而是公然宣扬身份等级的国学。

仅仅就自由而言,中国人非常热爱自由。在中国,自由意味着太多,不仅意味着生命财产,意味着自由选择,更意味着三跪九叩,意味着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意味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意味着可一人操纵天下人的生杀予夺。

前几天,网上有人问,如果你有几千亿家产,玩了上千个美女,但活到70多岁锒铛入狱,你愿不愿意?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没人不愿意,很多人哪怕当时死了都愿意。

因此,虽然在中国,皇帝是个高危职业,寿夭者多,暴毙者多,善终者寥寥无几,但仍然有无数人前仆后继,竞为江山折腰。因为全天下的自由都集于他一身,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要什么就要什么。神马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简直弱爆了。

看《饥饿游戏》之类的外国影视(以及《美国队长》《云图》《冰与火之歌》等),虽知道作者是想表达专制统治下的场景,但仍感觉十分违和,完全是西方温室里的小资文青闭门造车想出来的专制统治。真正厉害的专制统治,不是人民知道了真相就会发起反抗,而是这样的:

严肃版:

“你知道吗?秦始皇焚书坑儒杀了很多人。”

“那又怎样?”正气凛然状,“那是维持统治的必要手段。始皇帝统一六国,名垂千古,是我国历史上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

卖萌版:

“你知道吗?希特勒屠杀了六百万犹太人。”

“哇!”星星眼放光,“真的吗?他好了不起耶!真强啊,我最崇拜他了耶!希特勒大大萌萌哒!”

这才是真正的专制统治啊!

不是长期处于专制统治下的人民不热爱自由,他们太热爱自由了。因此,不需要找其他冠冕堂皇的正义借口,只要是强权者本身就已足够。因为只有将他人踩在脚下的强者才享有每个人梦寐以求的自由,所以掌握强权就已能让凡夫俗子芸芸众生心向往之而五体投地。

网络上长盛不衰的穿越小说,男的穿越回去都是当皇帝,君临天下,至不济也要当个皇帝身边的假太监,玩遍六宫;女的当然都是当皇后,至不济也是宠妃,然后斗败七十二妃,母仪天下。

如果中国来拍《饥饿游戏》,会拍成什么?对,那就是《甄嬛传》。

想都不可能想到去改变残酷的丛林规则,结束这种负和游戏,而最好的结果不过是充分利用游戏规则,不择手段取得胜利,然后好好享受这种“得来不易”的自由和幸福,享受统治他人的快感。

能让专制统治几十年,那是无奈,是忍受;能放任专制统治几千年,恐怕因为那是希望,是享受。

所以,认为中国人不热爱自由完全是无稽之谈。中国人为了追求自我的无上自由,几千年来都不惜处于动荡之中,尸积如山,血流如海,而万死不悔。几乎可以说,没有哪国为自由为革命流的血有中国多。但他们很少会想到去争取普遍的自由,即使有时想到了,也找不到可能实现的任何办法。

中国人认为,要实现自由,常规途径无外乎两条:1.先屈居人下当个奴隶,然后找准时机,取主子而代之;2.老老实实当奴隶,把自己卖给主子,然后作为交换,主子会把他的一部分更低层的奴隶交给自己统治。“习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这也很有生意头脑。

因为奴役是实现自由的手段,热爱自由,也就热爱上了奴役,所以说“打江山者坐江山”,所以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而以儒家学说为代表的国学,更是将这种通过奴役实现自由的方式加以正当化、理论化、系统化。

鲁迅曾说,中国历史上只有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其实这是不准确的,应该说,中国历史上只有主子暂时坐稳了江山和坐不稳江山的时代。因为当奴隶只是手段,当主子才是目的。中国人并不是那么笨,天生就喜欢为了当奴隶而当奴隶,把当个最底层的奴隶当成最终极的目标。“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基因早已源远流长,深入血脉。

因此,不是要简单地号召中国人爱自由,有私心,他们太爱自由了,更不惜为一人自由牺牲亿万人的自由。甚至,也不是要强调哈耶克本书中的主旨,警惕以消灭私有制的方式追求绝对的平等和自由的社会主义,这是通往奴役之路。因为中国人不害怕奴役,他们将奴役看作是通往自由的阶梯。聪明的中国人都懂得这点,并且长袖善舞风生水起,不懂这点的笨蛋都会被这丛林社会自然淘汰。正如古话所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当务之急是,中国人需要认识到,真正的自由,真正值得追求也可以实现的自由是普遍的自由,唯有普遍的自由才能带来普遍的繁荣、和平与安全,而不是贫穷、动荡和恐惧。自由不是为所欲为不受限制,而首先是不侵犯他人的同等自由,是自律,是自治,是人人生而平等。

把自由和普遍自由相混淆,也是一些中华田园自由主义者的障眼法。他们高喊自由,主张的却是政府或政府垄断企业为所欲为的自由,主张的却是滥用自由的特权。比如,他们不遗余力支持火车票涨价、出租车涨价,声称定价是企业的经营自由,却闭口不谈这些企业本身就是一种特权的存在,与普遍的经营自由格格不入(参见拙作:垄断者的价格问题);他们义愤填膺反对福利,却不认为应该对财政收支加以严格约束,甚至鼓吹即使被贪官贪污了,也比给老百姓发福利为好;他们主张私权神圣,却将法治的普遍性原则置诸脑后,比如倡导“废死”可从司法中的个案开始(参见拙作:司法过程的性质——再议药家鑫案);他们赞成对经营者自由放任,却不惜损害消费者的对等权益(参见拙作:经营自由不是免责自由)。

这种以自由之名,为强权和特权张目的中华田园自由主义,是对哈耶克毕生所坚持的自由主义最大的歪曲和抹黑,也让在中国传统中本就无根基的自由主义愈发缺少真正能理解其精神的同情者。

(注:这是读《通往奴役之路》的系列之一,未完待续)

思想的力量——读《通往奴役之路》之二

在社会演进中,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避免的,使其成为不可避免的是思想。——哈耶克

窃以为,这是哈耶克全书中最重要的一句话。然而常常不被人理解,更难令人真正相信。

我们对唯物主义太熟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形态的发展。社会发展有其不可改变的历史规律,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最后是人间天堂的共产主义社会。

哪怕从小学到大学乃至研究生的政治课都在睡觉,大概也记住了以上这万古不易的“宇宙真理”,而且潜意识里已不愿相信关于社会发展的其他解释。

但是,很少有人仔细想过,如果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那么:

1.除了一些表面联系外,比如说观察可见,封建社会比奴隶社会生产力高,资本主义社会比封建社会生产力高(其实都未必,有大把例外),还有什么其他切实的证据?这种联系既不是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更不是充要条件。相当于你恰好有几次穿白色衬衫出门遇到了不顺之事,你就认为白衬衫和不顺有某种联系,属于信则灵的算命范畴。

2.生产力是由什么决定?由生产工具?生产工具又是人制造的(人是能制造工具的动物)。人凭什么制造生产工具,是凭某种不可知的神秘外力,还是人自身的思想?唯物主义者不愿意选任何一个,但显然,生产工具离开人又不可能自我进化。那么,最终的推动力究竟是什么?

实际上,所谓“资本主义发展到社会主义是不可改变的历史规律”,这本身就是一种影响社会演进的思想。在这种思想得到信奉之前,社会发展并没有体现出这样的规律;而在这种思想被抛弃之后,这样的“规律”也戛然而止。

在《通往奴役之路》发表70年后的今天,我们已没多少人还相信,计划经济不但不可避免,而且是最好最完美的经济制度。当我们不再相信它,它再也体现不了任何战无不胜的“客观”优越性。

70年前的哈耶克论述道,所谓“资本主义必然发展到垄断阶段”,其实只是因为国家以外力的形式促成了这种垄断。“竞争的没落和垄断的兴起在各国出现的历史顺序,有力地证明了这个结论。”不是在那些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最悠久的国家,而是在比较年轻的工业国美国和德国出现了垄断现象,特别是德国。垄断组织受到周密的系统性的政策扶植。政府不仅使用了保护手段,而且用直接诱导最后并使用强制的方法,推动管制价格和销售的垄断组织的产生。

采取这些政策,是为了实现“计划的理想”。“所有这一切的不可避免性何其少,而为深思熟虑的政策结果又何其多!”

也即是说,是先有计划的思想,认为计划是胜过自由竞争的模式,才有计划的政策,从而以外力促进垄断,消灭竞争。对于这一现象,大谈所谓“计划”或“垄断”的不可避免性,只是倒果为因罢了。

中国文化可能更难以理解思想在社会进化中的作用。因为中国很早就没有了思想的发展,也就没有了社会的进化。

“GoodEmperor,badEmperor,andrevolution.”(明君,暴君,造反。)这就是中国全部的历史,也可以说,中国只有轮回,没有历史。对思想刻意的钳制,使得几千年间中国没有真正的思想进步。人们也早就忘掉了思想的意义,而只关注一些“实在”的东西。比如刀剑枪炮,比如宏大宫殿,比如广袤疆域和万里长城……认为拥有了这些,就是拥有了无坚不摧的力量。

相对而言,欧洲的历史则是在不断变化的,促使其变化的正是思想。不管是欧洲古代(古希腊、古罗马)还是中世纪或近现代,其时代最重要的标志都是文化,而不是实物。当然,最为突出的例证则是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

欧洲人也曾经或多或少地认为,权力是天经地义的真实存在,在社会事物中,强权者无远弗届,无所不能。但自由主义赤手空拳来到这世间,却掀起了一场史无前例的风暴,掀翻了统治千年的特权社会,自由和人人生而平等的信念深入人心。数百年来,虽有种种复辟的努力,这个世界却再也回不到过往了。

正如米塞斯在《“资本主义失败”的虚构神话》中所说:“人们发现,社会权力是一种精神上的权力,而不是(原以为的)物质上的权力,概略言之,权力并非真实的存在。人们认识到,权力无力摧毁市场现象所必然具备的一致性,也意识到社会事务中运行着某种东西,掌权者对之无能为力,反而必须适应它,正如他们不得不适应自然法则。在人类思想和科学的历史上,这是至为伟大的发现。”

而这样的思想一旦得到信奉,曾以为是坚不可摧的神权、王权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特权,都如纸牌屋一样轰然倒下。

社会主义侵蚀自由主义也是同样的故事。社会主义所凭借的不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客观规律,不是革命的暴力,而是它让人相信,它是不可避免的。当人们不再相信,柏林墙一夜之间就倒掉了。

近两百年来,想推动中国进步的人士,却往往认为思想是虚无缥缈、毫无意义的东西。他们认为,中国欠缺的是器物、是技术、是制度。需要的不是空想,而是脚踏实地做一些“点滴实事”,或者一夜之间揭竿而起。

但是,器物不是物质的堆砌,而是思想的组合。比如说最简单不过的鼠标,没有一个人能够单独制造它,它是不同的思想的结合。怎样让这些不同的思想结合,是技术的问题,也是制度的问题。技术和制度由思想支撑,不然就只是一潭死水、一张废纸。邯郸学步,南橘北枳。

中国从不缺做实事的人,也不缺敢于牺牲的人。中国历朝历代,敢于谋反、造反的不知凡几。别国死人可以精确到个位,中国死人只能精确到万位。白骨如山,流血漂橹,万死无悔,也不曾换来明显的进步。这是因为有价值的思想太少,而能够认识思想的价值的人更少。

有人会说,中国已经不需要原创有价值的思想了,国外的已很成熟。但是,国外的思想绝不是单独一种拿来就用,而是千奇百怪且层出不穷。选择什么样的思想本身就是个创造性的问题。因为这不能靠强迫,而只能靠说服。要让人相信你的选择,这只能依靠思想的力量。

由于路径依赖,中国人愿意接受的,往往不是最迫切的自由主义思想,而是国家主义和泛社会主义,比如民族主义、民粹主义、进步派、社民主义、共产主义乃至法西斯和纳粹的思想。影响深远的“三民主义”,核心是国家主义加民主加社会主义,和自由主义几无关系,后惨遭复辟就难怪了;又比如五四的“民主”“科学”,也是隔靴搔痒,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因此,未经历过自由主义思想洗礼的中国,特权、等级、身份等观念仍天经地义深入人心,任何实质性的变革都举步维艰。

也有人会说,思想的变革太困难,不需要转变思想,改变了制度就自然会带来思想的转变。对此,必须强调的是,思想带来进步,但并不需要每个人的思想都转变了,才可期待社会进步,那是极大误解。放眼世界,从古到今还从未发生过这种情况。把转变思想替换为转变每一个人或大多数人的思想,是过犹不及,谬之千里。

历史当然是由人创造的,但不是由“人民”创造的。影响历史发展的,不是每个人或大多数人,更不是什么抽象的人民集合体。这就如不是每个人都能赚大钱上福布斯榜,不是每个人都能发现新大陆或发明蒸汽机一样(这与人人生而平等并不矛盾)。大多数人的所作所为注定都只是俗世尘埃,无足轻重。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预料哪些人能改变历史,变革社会,这很大程度不过是偶然事件。但真正对社会对历史作出贡献的人,其贡献要么在于其提出了某种思想,要么在于其理解并坚持了某种思想。

哈耶克这本书关注的是思想的变化,强调的是坚持原则,而不是着重批判细枝末节的毫厘之差。这是中华田园自由主义者常常误解之处。

中华田园自由主义者只要在现实中看到任何不合他意的做法,往往一跳八丈高,无限上纲上线,动辄拉大旗作虎皮,“完了!这是通往奴役之路!”一脸九州将倾万事休矣的痛心疾首。

哈耶克在《法律、立法与自由》中特意解释道:“我在《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中所旨在论辩的,当不是说只要我们在无论多么微小的程度上背离了我所认为的自由社会的诸原则,我们就将不可避免地步上通向全权体制的道路。我的论点毋宁是说,'要是你不修正你的原则,你就会倒霉。’……我的观点只旨在表明这样两个问题:第一,原则对于决策所具有的重要性几乎没有得到人们的理解;第二,人们完全忽略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即经由我们的政治行动,我们无意中使人们接受了一些原则,而这些原则又使人们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成为必要。”[i]

哈耶克本人的这段话,应该是对《通往奴役之路》一书最好的注解。

社会主义与法治——读《通往奴役之路》之三

最能清楚地将一个自由国家的状态和一个处于专制统治下的国家的状态区分开的,莫过于前者遵循着被称为法治的这一伟大原则。——哈耶克

什么是法治?

哈耶克的回答很清晰,“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先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的约束。”显然,法治是对政府的约束而不是对人民的约束,是法的统治,而不是依法治国。[i]

理解这点其实很容易,因为拥有垄断性暴力的政府要统治人民并不需要法治,仅有暴力就够了。你有一把枪,就可以让一屋子手无寸铁的人乖乖听你的话。而要保护这一屋子手无寸铁的人,必须对你用枪加以限制。这就是法治。

这种限制要达到什么程度呢?即使不可能达到尽善尽美,但是法治的基本点是,留给执掌强制权力的执行机构的行动自由,应当减少到最低的程度。[ii]

也就是说,法治是尽最大可能限制统治者行事的自由,而绝非为统治者的强权保驾护航。

杯具的是,自从“theRuleofLaw”被翻译成“法治”之后,国人理解这一点就难如登天。乍一看,“法治”似乎是一个源远流长的古语,承继先秦法家的传统,以法治国,以法治民,属于与“礼治”“德治”相并列的统治方式,与限制统治者权力没什么关系;同时,按照中文的语法,把“法治”理解为“依法治国”,也比“法律的统治”更为自然、恰切。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国一批法学家开始推动建设“法治国家”,最后的成果是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但其实这只是让法治一词的含义更为混乱不堪而已。

从那以后,每当官方一提“法治”,某些法学界人士就如打了鸡血般兴奋,一厢情愿地认为,能借此“将权力关进笼子里”。殊不知,官方说的是把法律当成统治工具,而不是它自己要服从法律。

于是,从此一词两义,“法治”各表,自说自话。“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的最大意义,或许就是给了一些人一剂鸦片,时不时拿出来抽一口,云遮雾罩中自我感觉良好。

把法治形象地比喻为“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大体没错,但下面一个问题,什么是关住权力的笼子?

我想至少有95%的人会不假思索地回答:“法律!”

大错!!!

哈耶克强烈反对这种说法,法治绝不等于只要政府的一切行动都经过立法机关授权就行。“法治和政府的一切行动是否在法律的意义上合法这一问题没有什么关系,它们可能很合法,但仍可能是不符合法治。”[iii]

如果法律授予政府专断权力,规定某一部门或当局可以为所欲为,或享有不必要的自由裁量权,那这样的法律正是与法治背道而驰的,仅仅成了专制统治的遮羞布。“通过赋予政府以无限制的权力,可以把最专断的统治合法化”。[iv]

政府的行为应当受到最为严格的限制,可以推出,这种限制必然是事前的、明确的、平等的而不能只是针对某一特定个人或群体的,以此来排除政府因自身好恶或特殊目的而滥用强权。

就对这一点的理解而言,中国鼓吹宪政的各派人士基本全军覆没。他们都是要求坚持某一实在的法律文本,比如82宪法,比如民国宪法,或者还不存在的儒家宪法,而几乎不提宪法本身的性质。甚至有人认为,只要有宪法,只要遵守宪法,就可以实现宪政。

那假如这部宪法只有六个字:“一切听我指挥!”遵守这样的宪法也能实现宪政么?

以这样的方式来促进“宪政”,其结果只会比当初促进“法治”更为糟糕。

哈耶克评论道,法治的主要形式是否由权利法案或宪法条文加以规定,或者仅仅是一种牢固确立的传统,这都关系不大。而且,不是每件事都要法律规定。相反,特定的立法能够破坏法治。[v]这是对法治最大的威胁。

计划经济与法治不能相容。

如前所述,法治就是要尽最大的努力,限制统治者的专断权力,使得一个人能够十分确定地预见在某种情况下,当局会怎样运用它的强制权力,从而据此计划他自己的个人事务。

但在计划经济下,中央要制定计划,达到某一确定的目的,比如粮食产量要达到多少,钢产量要达到多少,等等。然而我们知道,资源总是有限,要实现一些目的,就必然得牺牲另一些目的。在同一时间和空间,这些目的存在内在的冲突。大炮生产多了,面包的生产就会减少。

那么,到底生产更多的大炮还是面包?

一种方式是留给众多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自行分散决策,法律只提供普遍的游戏规则,而不决定比赛的胜负,不具体规定该生产多少大炮多少黄油。这是法治下的情况。

计划经济则是另一种方式。计划经济下,立法者就是计划者。所有的法律和政策都得围绕着计划者的特定目的进行,与它的计划不符的其他一切都是可牺牲的。“政府计划得越多,对于个人来说,计划就变得越困难。”[vi]可见,计划经济恰恰正是立法者以自身的好恶或特殊目的而滥用强权。这与法治精神势同水火。

那么,是不是只要摆脱计划经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可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了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这两个词非常奇葩,等价于“四方形的圆圈”,“漆黑的白雪”,“黄昏的早晨”,“亲爱的敌人”……深得奥威尔“新语”的精髓。发明这种词语的人机智地将两个完全矛盾的词组合在一起,消解了概念所应该具备的最起码的确定性,从而消解了概念本身,利用它的人可以任意解释,可以容纳完全相反的含义。在不同的情况下,随机应变,有时解释为“四方形”,有时解释为“圆圈”,以供不同的人各取所需,各得其所。

但我们知道,“社会主义”的这个定语是必不可少的。抛开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不谈,社会主义最大的优势就是“集中力量干大事”,这种优势绝不能放弃。这句话翻译一下,就是“可以为了整体目标而牺牲其他次要的目标,尤其是芸芸众生升斗小民的'微末小事’”。

于是,法治便成了一件皇帝的新衣。

据说,沉寂多时的阶级斗争又要卷土重来了。

倘若如此,意味着皇帝连新衣都不想穿了,只想裸奔。不但实质意义上的法治绝无希望,就连所谓依法治国的形式上的法制也难以维持。

法庭绝不是阶级斗争的好场合。

法庭有三方,原告、被告和法官。假设是革命的无产阶级原告要斗争反革命的资产阶级被告,那掌握生杀予夺之权的法官站在哪一边呢?如果法官是资产阶级,这样的法官先就应该被打倒,怎么能允许他在法庭上作出有利资产阶级的判决?如果法官是无产阶级,法庭形势是二对一,那在开庭之前结果就已注定,为什么还要装模作样地举证质证、控诉辩护,甚至一审二审,岂不是大伙吃饱了撑得慌?而且也太浪费时间,效率奇低。如果法官超越阶级,首先阶级斗争的理论不承认有超阶级的人存在,其次,如果法官放弃阶级立场居中裁判,也就意味着判决的结果不确定,无产阶级可能会输掉官司。阶级斗争能输掉么?阶级斗争允许输掉么?

所以,在大搞阶级斗争的文革期间,砸烂公检法显然是顺理成章符合逻辑的事情。

可见,阶级斗争是砸所有法律人士的饭碗。即使你在公检法中身处高位,也要明白这一点,有法律在,有法庭在,才有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而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要靠人心去维护。

平等的陷阱——读《通往奴役之路》之四

平等地对待人们与试图将人们变得平等,这二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哈耶克

左派故意搅混水制造混乱,莫以“liberal”为甚。每当我看到这个词在中文里被翻译成“自由主义者”,便觉头大如斗。因为在英文世界,它代表的恰恰是与“自由主义者”相反的东西。而原来的自由主义者不得不用“classicalliberal”或“libertarian”以示区别。

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呢?在自由主义兴起之时,自由主义者毫无疑问是“liberal”,而自由意味的是免于强制的自由,是摆脱了他人专断权力的自由,是从种种人为束缚中的解放。

但是,社会主义者不满于此,他们提出,这不是真正的自由,因为人与人的不平等不可避免地限制了每个人的选择余地,有些人的选择余地比别的人更大。比如说,亿万富翁能一掷千金,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过什么生活就过什么生活,这才是自由。一文不名的乞丐能有什么自由呢?即使没有人强迫他,他能做的还是只有沿街乞讨。

他们说,他们热爱自由,但他们要的是真正的自由,或者“新自由”。这种新自由是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是“经济自由”。没有经济自由,就不值得拥有已经获得的政治自由。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必须打破“物质匮乏的专制”,解除“经济制度的束缚”。他们也用“liberal”这个词,并逐渐用“新自由”代替了原来的含义,鸠占鹊巢,最终偷天换日。

这样的论调一点也不陌生。任何时候,只要有人批评资本主义,批评自由市场,少不了搬出这条来说事,十分振振有词,穷人的自由是流落街头的自由,是衣食无着的自由,是受资本家剥削的自由,是虚假的自由……而所谓的新自由的允诺实际上指的是,不同的人在选择余地上的巨大悬殊将被消除。因此,这种新自由无非是平均分配财富的代名词而已。换言之,社会主义者认为,必须要实现财富的平等,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

听起来颇有道理,却少有人仔细思量,财富的平等与自由的选择能否共存?

我们假设,选择余地上的悬殊已经被消除,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选择,比如说,自由地选择居住条件和环境。你可以选择住海边的别墅,也可以选择住城市的高楼大厦。你也有择业的自由,可以选择从事科研、体育或商业。总之,在选择之初,每个人都是按需分配的(暂不考虑在经济上能不能做到)。

然后呢?

童话往往到这里就为止了,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的生活……但实际上,难道你没有发现,你在某天作出的这一选择将影响你以后的人生?你的选择只是因,后面会有一系列的结果。显然,不同的选择会产生不同的,甚至是天差地别的结果。

选择城市楼房的可能会遇到车祸,选择海边别墅的可能会有台风,当然,也可能是好的结果。中心城市的房价飙升,可以坐拥千万家产;或者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岁月静好。从事科研可能会获得诺奖,从事体育可能会名满天下,当然反之也可能一事无成。而选择做生意的话,可能赚得钵满盆满,也可能倒闭破产。

总之,即使当初你可以自由地选择,但只要你的选择和他人不同,之后的结果就会不同,甚至你的选择和他人相同,结果也会不同。要不了多久,你又会发现,每个人的选择余地又已大相径庭。

怎么办?只有再次重新平均分配财富,以消除人与人选择上的不平等。

现在情况已经很明显,不是一次财富再分配就完事大吉,而是需要不断地进行再分配。或者说,为了确保“平等选择权”,从头到尾都要进行干涉。

社会主义者常说,他们要的不仅是机会公平,更要结果公平,起点公平。但人生什么时候是结果?结果公平如果指的是人固有一死,那不需要做任何事,结果都是公平的。除此之外,什么是结果公平?哪一天是结果?或者哪一天是起点?昨天你得到的“公平”,今日就会变成不公平;今天享有了“平等的选择”,明日带来的却是不平等的结果。你的父母会影响你,你又会影响你的后代。想要平等,意味着每一阶段、每一天都得平等。

每一阶段、每一天的平等必然得由外力来调整。要达致这样的状态,外力必须强大且不受个人意志的干扰,“强迫他们自由”。换言之,你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对这种外力毫无影响,同样的,你的人品、能力、才华、努力,你的个性,你一切与他人不同之处,也都不再重要。你只是任人摆布的棋子。

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听凭摆布的棋子之间其实是最平等的,便如无情感无意识的花草树木一般平等。

可是,说好的自由呢?说好的真正的自由,新自由呢?这样的平等是建立在取消了自由意志的基础上,平等的选择,最终变成了没有选择。

谁拥有这种平等分配的权力,是另一个问题。由于“平等的”要求,分配的权力不可能人人皆享有。大多数人必须被调整被控制以使他们达到平等,如果人人皆可进行分配,就会造成不平等或无数纠纷,只能让少数人甚至极少数人来分配和调整。

这种权力必然是专断的、不受被调整对象约束的,不然怎么进行强制性的再分配?因此,在平等之上,必然另有平等。

所有的动物一律平等,但一些动物比一些动物更平等。

只要自由,而拒绝不平等,便如只要阳光,而拒绝阴影,最后只能是沉入永久的黑暗。

正如米尔顿·弗里德曼所言:“一个社会把平等——即所谓结果均等——放在自由之上,其结果是既得不到平等,也得不到自由。使用强力来达到平等将毁掉自由,而这种本来用于良好目的的强力,最终将落到那些用它来增进私利的人们的手中。另一方面,一个把自由放在首位的国家,最终作为可喜的副产品,将得到更大的自由和更大的平等。”

真理的终结——读《通往奴役之路》之五

我们现在必须加以考虑的,乃是极权主义宣传所引起的一种更为深远的道德影响。它们对于一切道德都具有破坏性,因为他们侵蚀了一切道德的基础,即对真理的认识和尊重。——哈耶克

网上的段子云:“人民币升值是美国的阴谋;人民币贬值是美国的阴谋。人民币汇率无法市场化是美国的阴谋;人民币市场化汇率是美国的阴谋。说中国政府控制人民币汇率是美国的污蔑;说中国政府不能控制人民币汇率是美国的污蔑。”“人民币贬值了,汇率战赢得漂亮!人民币升值了,汇率战赢得漂亮!人民币汇率放开了,汇率战赢得漂亮!人民币汇率管制了,汇率战赢得漂亮!”

我估计,有些人看到这段子,不会哈哈大笑,而会很认真地证明,很认真地与人辩论,试图从事实上、从逻辑上说服别人相信,这些确实都是阴谋,确实都是污蔑,确实都是漂亮的胜利。

因为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

要知道什么是中国逻辑,某社某报某联播这些高大上的媒体就不说了,你只要坚持看《环球时报》,不用多久,半年一年就可以把中国逻辑操练纯熟。

有一次与年轻学生交流,谈到环球时报,他们很困惑。我说,其实非常简单,把《环球时报》某篇文章总结的道理提出来,用在它另一篇文章里,你就能发现它的问题所在。相同的情况下,同样的道理却不能适用,你会知道,这不是道理,而只是借口。就如甲偷了一万元钱,被判了刑,乙也同样偷了一万元钱,却是无罪开释,你当然就明白了,所谓惩治盗窃只是借口。

中国逻辑其实非常简单:正确的永远正确,凡是与正确的不一致的即错误。这就是宇宙真理。

计划经济就算难以为继,宇宙真理却永垂不朽。

哈耶克敏锐地发现:“如果在极权主义国家中,一般来说,人民所感到的压迫远不如自由主义国家中的大多数人民所想象的那样严重的话,那是因为极权主义政府在使人民照它的要求去思考这方面取得了高度的成功。”

宇宙真理的存在,不是没有道理的。

因为作为社会主义特征的计划经济,只能处理单一的价值偏好,也即是只能满足中央计划者的偏好。中央计划者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几个人。而普罗大众的价值偏好千变万化,不可避免地会与这极少部分人的偏好相冲突。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汝之蜜糖,我之砒霜。这本不奇怪。但由于中央计划经济无法协调这样的冲突,就只能要求统一思想了,即所有人的价值观都要与计划者相同。

“一切宣传都为同一目标服务,所有宣传工具都被协调起来朝着一个方向影响个人,并造成了特有的全体人民的思想'一体化’。”[1]“计划本身的每个细节,实际上就是政府的每一个行为,必须是神圣的和免受批评的。如果要人民毫不迟疑地支持共同行动的话,就得使他们相信,不但所追求的目标,而且连所选择的手段也都是正确的。”

要达成这样的目的,必须动用所有能动用的手段,无孔不入,无远弗届。“传播知识的整个机构——学校和报纸,广播和电影——都被专门用来传播那些不管是真是假都会强化人民对当局所做决定正确性的信心的意见。”“在直接涉及人与人的关系,因而又最直接地影响到政治观点的学科中,如历史、法律或经济学等,对真理的无私探讨在极权主义制度里是不可能得到许可的,而对官方意见的辩护却成了唯一的目标。在所有极权主义国家里,这些学科已成了制造官方神话最丰产的工厂,而统治者就用这些神话来支配他们的子民的思想和意志。”

当然,这个道理还可以推而广之,不仅是中央计划经济,所有的集权国家,比如中国历史上的历代帝国,都有类似的趋势。但现代国家的思想统治技术却是古代所不能比拟的。

要让所有的人形成统一的价值观,如哈耶克所说:“最有效的方法是说服他们相信这些价值标准的确是和他们,或者说,至少是和他们当中的优秀者一直所持有的价值标准相同的,只不过它们在以往没有得到应有的理解和认识罢了。”“达到这种目标最有效的技巧,就是仍然使用旧的字眼,但改变字眼的含义。”

“在这方面最惨的受害者,当然是自由这个词了。”实际上,可以说“自由”恰恰用在了其反面,“自由被消灭了”的地方都是以“许诺某种新的自由的名义来实现的”。此外,遭到类似命运的还有“正义与法律”,“权利和平等”,几乎包括一切普遍应用在道德和政治方面的名词。

以走国为例,最近的例子是“改革”这个词。最初谈到改革时,是有明确的含义的,也是有普遍共识的,即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变称之为改革,凡是沿着这个方向进行,便可称为改革,反之则是倒退。三十年左右的经济改革取得了巨大成果,改革这个词本身也获得了相当的正当性。因此,当有人想要从目前的状况倒退时,方便的做法即是僭用“改革”的名义,将所有不同于现状的改变皆称之为改革,由此便具有了正当性,而不再分辨“改革”一词中所包含的价值取向。

传说人们曾经想建一座通天之塔,而引起上帝不满,于是上帝就将人们分为不同的群体,让他们讲不同的语言,彼此之间无法交流,便无法协作,通天塔的计划因而废弃,这就是圣经上巴别塔的故事。但现在的思想控制技术甚至青出于蓝,运用原有的词汇,而赋予其新的意义。如果人们之间对词汇的理解不同,即使说着同一种语言,也完全是鸡同鸭讲。由此而造成的混乱,甚至超过了不同的语言。

这样,“全部语言的意义逐渐被剥夺而文字则变成了空壳,失去了任何具体的内容;它们既可以表示一件事物的正面,又可以表示它的反面,它们之所以被使用仅仅是因为仍然附着在它们身上的感情联系。”

我最喜欢的电影是《肖申克的救赎》,没有之一,其中有个情节让人印象深刻。老囚犯老布坐了50年牢之后被释放,却已经无法接受自由的生活而自杀了。瑞德也差点步其后尘。“监狱里的高墙实在是很有趣。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这就是体制化。”(《肖申克的救赎》)

生活在美国的编导能想象“体制化”的情景,也实在是不容易了。但电影里的老布最后不过是自杀而已,他们恐怕没想过,还有一些人,不但习惯高墙,为高墙辩护,而且竟然不惜以翻墙的方式来表达对高墙的热爱,甚至恨不能“围墙天下”,千秋万代,一墙江湖。

这些人声称,翻墙出去,就是为了让墙外的人看看这堵墙到底保护了谁!他们并不是孤陋寡闻,目不识丁,其中不乏有人精通电脑技术,精通各国语言,甚至还包括每天辛辛苦苦从被墙的油管翻译视频进墙传播的字幕组。

我承认我想象力匮乏,见怪不能惯。但可能不止是我,不要说《肖申克的救赎》,就连写出了《1984》的奥威尔,发明了“老大哥在看着你”“新话”的伟大奥威尔,也没有构思出这样魔幻现实主义的情节。

攻城为下,攻心为上。墙取得的成就前无古人,无以伦比。在信息传播如此发达的今天,在世界一体化的今天,不但成功地墙住了互联网,更墙住了人心。

公知们多从大义抨击小粉红们,什么民族,什么素质,什么前途,或痛心疾首,或冷嘲热讽,但其实只要江山没有变色,这都没啥,中国几千年来都是这样过的。没有创新也不要紧,反正可以山寨,可以抄袭,反正抄美国日本的也不止中国一家。

真正的受害者恐怕只是小粉红自己。当我听到翻墙远征的消息时,第一个念头便是,这些孩子,可能容易上当受骗啊!

招生骗局,招聘骗局,淘宝骗局,电话骗局,银行骗局,旅游骗局,养生骗局,理财骗局,传销骗局,股市骗局……躲得过初一,可躲得过十五?傻子太多,骗子都不够用了。光一个上了央视的E贷宝,涉案就达700多亿。受害者要说法,打出的是:“相信政府,相信央视”。

我只怕这便是小粉红们的现在和未来。

“常见骗局119种”之类的并不能解决的问题,因为只要丧失了辨别真假的能力,总有一款骗局会适合你。而除了宇宙真理外,他们早已不知道真理为何物。

[1]本文中凡未注明的引用均出自《通往奴役之路》第十一章“真理的终结”。

明君的幻灭——读《通往奴役之路》之六

所有的权力都易腐化,绝对的权力则绝对地腐化。——阿克顿勋爵

天朝向来以历史悠久而自豪,历史悠久,便有了许多特产,比如小脚、辫子、三跪九叩等等,但明君情结却不在此列。鸟生鱼汤固然是数千年来天朝不变的传说和向往,但在西方文明的源头希腊,即使伟大如柏拉图,也同样憧憬着哲学王。

期盼圣人降世为王,手握绝对权力,救万民于水火,开万世之太平,这在自由主义启蒙运动之前,其实算是东西方的“普世价值”,如米塞斯所说,“天下一家”(One World)。

自由主义的兴起打破了这种神话,至少在西方,有那么一百来年的时间是如此。但吊诡的是,这种明君情结如此经久不衰,在十九世纪下半叶二十世纪上半叶,换上集体主义的马甲复卷土重来。一面高唱着“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一面却将一个个独裁者拥上了宝座神坛,竟丝毫没自觉精分。

即使纳粹德国给欧洲给世界带来了如此深重的灾难,仍有人相信,这只是一个历史的巧合,这个政府恰巧是由流氓和杀人犯的集团建立起来的。是人的问题,而不是极权主义的问题。“我们已经听见有人争辩说,极权主义是一种可以为善也可以作恶的强有力的制度,并且,运用这个制度达到何种目的,完全取决于独裁者。”[1]

然而,良好的意愿终究是一厢情愿,理想和现实有着难以跨越的鸿沟。哈耶克的质问振聋发聩:为什么最坏者当政?

极权主义强调的是一致性,人言人殊怎么办?必然需要强大的力量消除人们之间的分歧,一致支持极权主义的目标。而“能否把极权主义制度强加于全体人民,取决于这个集团的领袖是否能够首先网罗一批准备志愿地服从某种纪律的人”[2],然后再把这种纪律强加于他人头上。

志愿服从纪律的人,这会是什么样的一批人呢?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能够独立思考的人,其见解和趣味往往大不相同,要他们死心塌地地共同赞成某种特定的价值观显然不大可能。因此,“如果需要一个人数众多的、有足够力量能把他们自己对生活的价值标准的看法强加在其余所有的人身上的集团,那么,它的构成决不会是具有高度不同和高度发展的趣味的人,而是那些很少有创造性和独立性、构成了'群众’(就该词的贬义而言)的人。”也就是说,将这些人联系起来,是基于“最小公分母”,即原始的共同的本能。原始的本能,多是“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欢喜谁就是谁。”

另一方面,便是要得到一切温驯的和易受骗的人的支持,这些人没有自己的坚强信念而只准备接受一个现成的价值标准体系。“壮大极权主义政党队伍的,正是那些其思想模糊,不健全并容易动摇的人以及那些感情与情绪容易冲动的人。”[3]

而或许最重要的因素便是有意识地制造敌人。“人们赞同一个消极的纲领,即对敌人的憎恨、对富人的忌妒,比赞同一项积极的任务要容易些,这看来几乎是人性的一个法则。若要用一个信条将某个集团牢牢地团结在一起以便共同行动的话,那么,将'我们’和'他们’对立起来,即向一个集团以外的人进行共同的斗争,则似乎是这个信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4]

纳粹德国挑出的敌人是犹太人,而俄国则把富农当作靶子。“敌我之辨”正是一切集体主义哲学的特征,无论左派或右派。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人,基于自愿合作而和平相处,对集体主义而言是不可接受的。不同团体之间,如不同的阶级、民族或种族之间,必须根本对立。否则,一个集体就很难体现出其存在的意义。

理论上是国际主义的,但一旦付诸实施,却必然是民族主义的,这便是某些要解放全人类的哲学的一大矛盾。

在集体主义的思想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集体目标是最高的目标,集体是目的而非手段。因此,集体主义道德的唯一准则便是:忠于集体。

当个人私利与集体冲突时:忠于集体;

当至爱至亲之人与集体冲突时:忠于集体;

当诚信与宽容的美德与集体冲突时:忠于集体;

当真理与正义与集体冲突时:忠于集体。

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无论何事,忠于集体。

所以,新婚夜抄党章也好,什么泯灭什么猖狂也好,其实不用觉得奇怪,人家是认真的,这正是集体主义道德的要求。

当然,你也就可以知道,这种道德,与我们个人的道德观有多大的差别!“目的说明手段的正当性这个原则,在个人主义道德里被认为是对一切道德的否定,而它在集体主义的道德里却必须成为至高无上的准则。”[5]

因此,为了集体的目标,没有什么事是不能做的。因为良心未泯不愿意越过底线的人不愿意做某些事,那么愿意干的人就更容易升官得势。比如当盖世太保、管理集中营,或者宣传部,或者“冲锋队”、“党卫队”,都不是适宜发挥人道主义情感的地方,然而却通往极权主义国家的最高地位。

至于由此产生的道德责任,则可推卸给集体、给组织,只要坚信自己是献身于崇高伟大的事业,只要是听组织的话,那么一切不义行为都被镀上了一层金光。以一个集团的名义去行动,就似乎可以从控制个人行为的许多道德束缚中解放出来。今年是文革爆发50周年,但当年作恶的当事人却少有反思、乃至忏悔,因为他们认为应当承担责任的是他们所听命的集体,而非个人。

在这样的道德体系下,还能寄望于内圣外王的明君降世么?

有人把集体主义等同于利他主义,我们可以看到,这显然是一种误解。集体主义的个人不但同样遵循公共选择的理论,而且在这样的道德观下,由于解除了个人的道德负担,也就是说,没有了正常的廉耻心,反而会激发极端的、极品的利己主义。

这种利己主义的显著表现是在形式上在外表上做足功夫,向集体表忠心,宣称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但实际上,所求的无非是升官发财,为自己打算。他们不会认为这是欺骗,是撒谎,而是理所当然,甚至理直气壮,因为集体利益高于一切,就不会有“诚信”的容身之处。

天朝的传统文化从来不缺少自私,“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皆是天朝人的座右铭。近年来兴起了国学热,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国学与集体主义在最核心的一点上倒是一脉相承的,那就是对权力的追求与崇拜。对集体的忠诚,本质上是对权力的忠诚。所谓“仁义礼智信”,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忠孝”服务,而不是个人良心的自由运用,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守的独立规则。

忠诚于权力的人算盘打得比谁都精,这与个人基于同情、基于怜悯而为他人谋福利的利他主义迥然不同。可以说,比天朝人更自私的族群已经不多了,某些国产的自由主义大师不厌其烦谆谆教人自私,把这当作了不起的启蒙,完全是开错了药方。

老百姓做着鸟生鱼汤的明君梦,文人除了明君梦,还外加经久不息的国师梦,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这也不是天朝特产,从柏拉图开始,西方历代都有知识分子期望以专家的身份充当独裁者的谋士,期盼以“社会工程师”改天换地的大手笔来建设美丽新世界,将自己伟大的乌托邦思想变为现实。当然,比起游走在华盛顿的知识分子,天朝文人自封上书房行走的更如过江之鲫。

有人说,男人征服世界,女人通过征服男人征服世界。国师梦则是:明君征服世界,国师通过征服明君征服世界。

君怀良不开,贱妾当何依?好一个伟大的妾妇梦啊!

但问题来了,如果真是征服了世界的男人,真是千古一帝的明君,又要什么样的女人,什么样的国师才能征服他?显然,要能得到帝王的欢心,必须对他有用。帝王最需要的是什么?是巩固统治,强化权力。换言之,易得到君王的青睐的主要是统治术。但国师的竞争者众多,后宫佳丽三千人,要想“三千宠爱在一身”,要想扫荡后宫平定天下,献上的统治术必得非同寻常才行。

然而,这存在矛盾。当国师帮助君王获得了绝对的至高无上的权力,将君王送上神坛后,享有予取予夺之权的君王,又凭什么还要对国师言听计从呢?天朝历史上,法家和儒家皆精研统治术,出了许多国师。据说,帝王之术的极品是《商君书》,然而商鞅写成了《商君书》,却也为自己挖好了坟墓,作法自毙,最后死于自己一心一意亲手强化的皇权之下。当然,他死了,他的统治术对历代帝王的影响却经久不息,这也算是以身殉道?而儒家成功地说服皇帝废黜百家独尊儒术,独霸了国师席位,但皇权巩固了,士大夫的地位却每况愈下,从贵族最终沦落至奴才。

既要树立绝对的权力,又想绝对的权力听命于你一人,这是春梦,大头梦。

最不可思议的是某些宣扬自由主义推崇市场经济的学者,也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出现一位明君,以强力排除民间所有歧见,将自由主义理想发扬光大。然而,自由主义究其实质,是蔑视权力、限制权力,视权力为恶,而这些自由主义学者却指望以绝对的权力来实现对权力的蔑视和限制。我凌乱了。

[1]《通往奴役之路》第十章“为什么最坏者当政”。

[2]同上。

[3]同上。

[4]同上。

[5]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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